在中国政治生活中,政府公共关系作为塑造政府形象、推进政府行政的重要手段,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政府公共关系的实践涉及方方面面,其中沟通是政府公共关系实践的重要环节,在政府与民众之间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必须高度重视。
理解与民众沟通的重要性
政府良好的形象需要通过有效的沟通来塑造。开展政府公共关系的目的,是为了在民众中树立政府的良好形象。与其他社会组织相比,政府公共关系具有全面性、复杂性、社会服务性等特点。政府工作面向社会全体民众,涉及社会各个阶层、群体,涵盖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在政府公共关系的实践中,需要有比其他任何社会组织更多的与民众的沟通和互动。可以说,沟通是连接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桥梁和纽带。政府与民众之间沟通的状况直接决定了政府公共关系的状况,从而也决定着政府在民众中的形象。
复杂的社会矛盾需要通过有效的沟通来化解。诚然,一个良好的政府形象的塑造,根本上有赖于为民、亲民、爱民的执政理念的确立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绩基础。但是,在现代社会,仅仅如此是不够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民主意识的增强,民众对政府的期望值不断提高。一方面,民众要求获得更多的实际利益,另一方面,要求享有更多的政治参与权和知情权。在现阶段,民众的这种普遍的发展要求和有限的社会资源之间的矛盾,引发了现实社会中的种种不和谐现象。理顺民众情绪、化解社会矛盾、预防社会冲突,成为当前政府工作的一大难题。解决这一难题,最有效的就是加强沟通。
有效的政府行政也需要通过有效的沟通来支撑。争取民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始终是政府工作的要务。政府行政要高效,实现政令畅通,就必须最大限度地减少政策障碍。实践表明,在政府行政过程中,重视决策前的调查研究、决策过程中的公开透明、决策后的广泛宣传,对于确保政策的有效施行至关紧要。事先酝酿充分、沟通到位,事半功倍。事先准备不足、缺乏沟通,事倍功半。在现代社会中,民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是减少行政阻力、推行有效行政的最重要的基础和保证。
掌握有效沟通的基本方法
由于政府在社会生活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政府与民众之间沟通的主要矛盾方面在于政府。政府与民众的沟通的实质,是政府作为公共关系的主体与公众之间所进行的信息传播和交流互动的过程。这是因为,第一政府必须无条件地、天经地义地向民众报告工作;第二政府掌握社会信息资源的得天独厚的主动权。
在政府公共关系的实践中,为确保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有效沟通,政府及政府部门要坚持如下基本原则:一是主动沟通。政府与民众的沟通是政府建构公共关系的重要手段,也是政府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政府应采取积极主动的姿态加强与民众的沟通,建立政府和民众之间的良好的信任关系,为政府管理创造和谐的公共关系环境。二是平等沟通。政府在沟通过程中的主动性,并不意味着政府与民众的沟通是居高临下的、单向的。政府与民众的沟通是双向的,一方面政府向民众传播政府行政信息,另一方面民众也向政府传递各种诉求、民意。居高临下的沟通,决不可能是有效的沟通。三是真诚沟通。沟通必须真诚,必须开诚布公、实事求是,不能哗众取宠、遮遮掩掩。要确保所传播的信息的真实性和针对性。只有真诚沟通,才能取得认识上的理解和共识、感情上的融洽和行动上的协调。
现代政府行政所涉及的事务繁多,政府与民众的沟通的内容应该是全方位的。从理论上说,凡是不涉及公共安全、国家机密的行政信息,民众都有权知晓。尤其是对民众关注的社会热点、焦点,政府及政府部门必须有适时的权威信息的回应。
从政府与民众的沟通过程分析,有效的沟通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告知。通过告知落实民众的知情权。这是政府与民众之间沟通的首要任务。在与民众的信息交流沟通过程中,政府必须以各种方式告知民众,政府已经做了什么、正在做什么、还在考虑什么等等,以使民众了解政府官员的活动情况、政府工作的进展情况。同时,政府还要向民众做好重大方针、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使社会公众了解政府系统决策程序、意图和面临的困难,避免这样或那样的误解,以便得到他们的理解、配合和支持。在改革的转轨时期,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特别重要。只有民众了解并知情,才能理解政府的行政作为和政策,进而支持政府的行政管理工作。
二是倾听。学会倾听,是协调公共关系的重要手段和方法。一方面,这是亲民政府的内在要求。在政府公共关系的实践中,政府部门和政府官员必须高度重视倾听民声、摸清民情、掌握民意,以民之所需、民之所求、民之所想来引领政府工作,争取民众的最大支持。另一方面,这也是实现政府与民众的双向交流互动的重要途径。通过倾听,可以广泛地获取社情民意,经过分类、加工、整理,使之成为政府行政和管理各种所需信息,提供可资参考的决策依据。如果说告知是为民众提供一个上情下达的机会,那么倾听则是为政府提供一个下情上达的渠道。这对于克服政府的官僚弊病、保证政府的正确决策都是大有裨益的。
三是回应。政府与民众的沟通本身不是目的。沟通的最终目的、归宿在于反馈和回应。即把民众对于政府行政和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的合理的、现实的、可行的意见建议,加以采纳和吸收,以不断地改进政府行政、修正和完善政策。对民众在社会生活中提出的新的合理化需求和新的政策意见建议,加以分析和研究,根据条件和可能制定、出台新的举措和公共政策。这是对民众的真正尊重。其中的更深刻的含义在于保持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沟通的可持续性。同时,这也是在政府公共关系活动中坚持民众至上的民主原则和服务型政府理念的集中体现。有序的回应,有利于扩大社会管理的民众参与度,提高民众对政府的满意度。
构建有效沟通机制
开展政府与民众的有效沟通,需要政府、政府部门及其各级官员对政府公共关系的强烈的主体自觉意识,需要民众的积极参与和回应,更需要制度化的沟通机制作保障。从中国的国情和各地政府公共关系活动的实践看,以下几个方面值得重视:
第一,推进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是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其实质在于通过改革政府行政制度,强化政府的服务意识,提高政府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最大限度地方便民众消费公共产品和享受公共服务,使政府与民众的服务沟通更为经济、方便和快捷。政务公开,使政府行政行为透明化,缩小了民众与政府的距离。政务公开原则的确立是适应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建设廉洁政府、高效政府的必由之路,是政府公共关系活动的基础和必须坚持的原则。政府只有不断增加政务的透明度,才能进一步加强与民众的沟通,增强政府在民众中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第二,改革政府绩效评估标准。坚持把民众而不是上级对政府部门公共服务的评价作为绩效评估的主要根据。在以政府工作中,缺乏有效明晰政绩效评估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人们仅把上级奉为“上帝”,把上级是否满意作为行政绩效评价的标准,往往导致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脱离或背离。要根据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政府亲民原则,建构完善的行政绩效评估体系。对行政绩效的评估要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有机结合起来。在对政府和政府部门及其官员的政绩考核过程中,不仅要依据上级的意见,更主要的要依据政府服务对象即广大民众的意见。有民众参与的绩效评估不仅有效真实,而且也是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同时,强化民众的参与能够有效地治懒,促进和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加强沟通渠道和沟通平台建设。经过长期的实践,在中国现行的政府政务活动和政府运作体制中,已经有了多种形式的沟通渠道。从大的制度层面说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等。从具体的工作层面说有如政府官员下基层视察、座谈会、恳谈会、民众意见征询以及政府热线、人民来信来访制度等。不可否认,这些制度在沟通政府与民众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需要继续完善和发扬。同时,要根据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各级政府设立专门的公关职能部门,建立政务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及时地面向民众发布信息,尽可能把政府的各项工作、各种以及重要事件、重大决策等向民众公开,切实密切与民众的联系,加强与民众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交流,以引导民意,形成有利于政府工作推进的社会主流民意。
第四,重视发挥大众媒体的作用。在现代政府工作中,要重视和利用各种大众传播媒介。政府一方面可以借助新闻媒介宣传政府的方针、政策、法令等,对民众进行说服、解释和教育,并广泛地收集民众反馈的意见、建议,以引导、影响社会公众舆论,造就良好的行政氛围和环境;另一方面政府也需要借助大众传媒,加强公众舆论对政府、政府部门以及政府官员的监督。关键是要克服各级政府官员对新闻媒体、记者的心理障碍和敌视心态,学会与媒体直接面对面,构建政府与新闻媒体的良性合作互动关系。由于互联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政府上网工程的推进,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沟通有了更为有效的无障碍通道。政府要高度重视互联网公关工作,将之作为联系政府与民众的沟通平台,作为增强政府对民众回应和反馈的重要沟通工具。